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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建筑密度应满足以下3个条件:首先,住宅要满足人们居住和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如住宅中有充足的日照,良好的通风,环境安静,空气新鲜,有儿童游戏和人们休息活动的地方,配套齐全,生活方便等;其次,按照省地型住宅的要求节约利用土地;第三,要有超前性,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一般而言,建筑密度越小,绿地率就越高,环境质量相对就越好。影响住宅建筑密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在此对4个主要因素进行分析:
1、建筑密度与小区住宅平均层数的关系
住宅平均层数即指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在总建筑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平均层数高,建筑密度就会相应降低;反之亦然。柯布西埃的现代城市思想主张城市应集中发展,提高市中心的密度,所引起的城市问题可通过建高层建筑和高效交通系统等技术手段来解决,在高层建筑之间保持较大比例的空旷地。他认为城市应在花园之中,住宅要注重阳光、空间和绿地,其本意就是要通过提高建筑物的层数来增加住区绿地,创造良好的住区环境,而不是单纯的多住人。
在旧城的平房区,除了房子就是胡同,建筑密度偏高,通常在50%以上,甚至达到60%、70%,几乎没有绿地,环境很差。随着城市的发展,住宅逐步向空间发展,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成为了城市住宅建设的主流,合理提高住宅层数,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住宅建筑的占地面积,建筑密度也相应得到降低。
2、建筑密度与住宅日照间距的关系
建筑密度也受到各地制定的日照间距的制约和影响。天津冬天寒冷,保证主要居室在整个冬天有充足的阳光是衡量居住环境质量的主要标准之一。从宜居标志考虑,日照间距要让每个住户在冬至或大寒当日,得到2个小时的满窗阳光。按照这一标志,当前天津市确定的日照间距1:1.5无法满足要求,合理的间距应在1:1.7左右。提高日照间距的标志也会降低建筑密度,对节约用地来说,又是影响容积率的因素。
3、建筑密度与绿地率
居住区的各种公共绿地,具有调节小气候、防尘隔声、防震避难、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同时它又是就近进行日常户外活动的场地,应是居住区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绿化率越高,住宅建筑密度越小,人们生活的舒适度越高。但在房地产开发中,有些开发商在利益的驱使下,没有按照规划实施公共绿地,有的甚至私自降低居住区公共绿地标准,以此来提高建筑密度。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考虑,在住宅建设中应适当降低住宅建筑密度,提高日照间距,增加小区绿地面积,从而有效提高住区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