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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交房问题在2005年成为业主维权的一个主要原因。交房流程往往规定,业主要缴齐开发商代收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甚至产权代办费、房屋测绘费、有线电视开通费、一年物业费等一揽子款项之后,才能验房收房。
案例:一位业主投诉,自己办完手续验房时发现漏水,报给物业维修,一修就是两年,至今没有解决。
华城一位业主在收房前要求验房,发现客厅地砖和卧室地板都存在严重的起鼓等现象,当即表示拒收房屋,由开发商重铺地板。记者采访时发现,和他同层两位已经收房的邻居也因同样的问题重铺地板,不同的是两位邻居已经收了房,在无奈的情况下自己花钱重做。
现在交房手续比05年复杂多了,在英俊名邸,入住前(已过采暖期)要交暖气费,说是地热采暖要试验用暖气费,买房买的是成品,难道试验费也需买主交?;要交每平米3元清除装修垃圾费『从小区运到垃圾场』据说是环卫局要收的;要交半年物业费...都是霸王条款。入住的是房主,结果变成任他们宰割的对象。真令人费解!政府应该管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