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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买了一幢商品房,建行按谒贷款,房子为抵押。办房产证时我希望将未婚妻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中,请问是否可以?该如何办理?如果未婚不可以,结婚后是否可以?该如何办理?谢谢!
律师答:您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夫人为共同购房人,在办理产权时自然就是共有产权人。
问:我的意思,现在我在购房合同是我个人名字,办理贷款也是以我个人名义。现在要办产权证,按说只能是我个人的名字,但我希望能将未婚妻的名字也写入,可以不可以,该如何办理?我问了建行,建行不同意。
律师答:建行不同意是担心您会逃避还贷责任,您可以跟建行交涉您也是产权人,还贷增加一个义务人不是更有保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