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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二手房资金监管力度的加强,中介公司将代收代付的房款挪作他用的情况、欺诈顾客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利用顾客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不足对顾客设置“隐形”陷阱的情况却仍时有发生,应引起注意。
顾客张先生在某中介公司同时进行买房和卖房两项业务时,就遭遇到了典型的交易陷阱。此中介公司在对张先生欲出卖的房屋进行评估时,故意给出了超出其实际价格的估价,同时向张先生推荐了一套标价超出了市场价格的房屋。由于相信了中介公司对出卖房屋的估价,张先生贷款买下了其推荐的房屋,想卖掉旧房子后再还贷款。在入住后,张先生才发现上当,不但自己购置的房子“物无所值”,而且在中介公司出卖的房子也因为标价过高而无人问津。
海畅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例中,因为中介公司和顾客签订的是两份独立的合同,两份合同并没有因果关系,所以虽然实际上顾客确实受到了中介公司的误导,跌入了其利用法律正常规定在特殊的交易中创造的陷阱,但是想要在法律上采取措施维权还是很难的。因此他提醒消费者在中介公司购房和售房时,应当加强对市场的了解,小心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