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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午,市建委在北京建设网上公示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5年后可上市,但需交纳35%收益金。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其中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从以上的申购条件来看,现在的两限房已经变成了彻底的保障房的一种,而最初设计两限房时的抑制房价作用已经不明显。虽然两限房的上市有影响房价的作用,但是由于数量有限,销售对象的标准比较高,因此大大消弱了其影响房价的作用。
北京公布的限价房的条条框框太多、太复杂,又大多是变化的动态管理,这样的设计机制可能最后根本就实行不下去。从限价房主要以中等收入家庭为对象来看,这个标准就是比较难掌握。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主要提供给低收入家庭,而低收入家庭主要靠固定的基本收入生活,因此确定收入的难度相对较小,同时低收入家庭以当地工薪阶层为主,公示、调查都可以找到相对可靠的第三者。
而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变动性教大,人员的流动性也大,确定其收入就是一个难点,究竟以哪个月的收入为标准?同时每年的收入变动可能也是比较大的。如果要调查其家庭财产那就更是一个困难的事情了,人家家里真正值钱的东西,可能都不让你看到,即使人家有辆“奔驰”可能都是以别人的名义。话又说回来,即使家里的瓶瓶罐罐怎么评估?真要有个结果该是多大的成本?这个成本由谁承担?如果发生纠纷是不是还要起诉到法院?
中等收入家庭的问题确实复杂的多,又是一个特别大量的群体,期间的收入等条件相差也较大,太细的制度安排反倒可能让制度执行不下去。能不能采取简单的办法呢?只要我们正确的理解了限价房抑制房价的性质,确实发挥其抑制房价的作用,那么完全可以把简单的问题采取简单的办法来解决。
限价房应当主要解决人们的住有所居问题,因此应当保证首次买房人的购房需求,首次购房人基本上是真正的居住需求,这也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的思想。同时首次置业者基本上不会是超过中等收入标准的富豪大款,因为只要是有钱人谁还会等到现在才买房呀?人家可能早就制备了好几套房子了。这样就使执行中等收入标准的难题迎刃而解,根本无须让申请人提供证明什么的,其实证明真能证明事实吗?
另外由于北京已经实行了多年的货币拆迁政策,就不一定再和限价房挂钩了,因为确实因为货币拆迁买不起房子的家庭已经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中解决了,而在拆迁过程中还有能力申请限价房的,只要执行“首次置业”的统一条件即可解决,而那些已经有房子的拆迁户应当在得到货币补偿后,通过市场条件进行投资,不应当谋求两限房的投资机会。具体那些在“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中做出的贡献应当在货币补偿中体现,而不是在房屋分配中再进行二次的机会性补偿,这样只会给房屋销售工作添乱。
由于有银行的住房贷款记录和政府住房产权登记,审核购房人的首次置业资格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作,同时这个标准也是刚性的,不像资产评估和收入审核那么有伸缩性。同时规定首次置业的标准,会使购房需求大量减少。
像“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的标准执行起来就很难,其中有的指标可能就是矛盾的,比如现在一套45平米的房子可能价值就有百万元,即使有套30平米的房子可能其价值也超过了57万元的标准,但是这些人确实应当改善住房条件,不能因为资产超过了标准就取消了这些人的住房资格。
但是如果坚持执行“首次置业”的条件,这些有小房的家庭该怎么解决购买限价房的难题呢?可以采取政府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收购旧房,再以无房户购买限价房的办法解决这些特殊家庭的住房改善问题,同时也为政府回购了一批可以用作廉租房的房源。这样看来操作不太复杂,也避开了57万元资产的界定难题。其实57万也不科学,人家会问怎么58万的人就不能买?非要57万以下?
即使人家有百万人家也愿意买套便宜一点的房子住呀。其实限价房根本就不是福利房,只是少了些开发商利润的商品房。我们应当了解现在的限价房并不是低价房,前些年的商品房都比现在的限价房要低的多,以前有点条件的人都分了单位的福利房、买了有补贴的经济适用房、碰上了涨价前的商品房。只有那些一直没有买过房的人才是房价邪涨的最大受害者,今天通过限价房政策给这些人一点实惠也未尝不可。
简单的问题搞的太复杂了不但无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造成一些人投机钻营、谋取利益、寻租获益的机会。简单的问题不能搞复杂了,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处理才符合科学管理的要求。
北京两限房销售限价参考:
海淀西三旗6350元/平米
丰台花乡造甲村6800元/平米
石景山金顶街三区6250元/平米
丰台区东铁匠营红狮涂料厂6200元/平米
海淀区清河小营6600元/平米
朝阳区常营A组团5900元/平米
朝阳区常营B1组团5900元/平米
朝阳区常营B2组团5900元/平米
通州半壁店4800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