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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市房屋维修基金包括三个类型住宅的维修基金:一是新建商品房,总额41.5亿元,覆盖了4700万平方米、42.6万套住宅;二是对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的追缴到账2.33亿元,自1996年7月24日至2003年1月1日止,全市出售的住宅均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统一缴存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原有住宅维修基金覆盖了2000万平方米,15万套住宅;三是2004年以后公房售后维修基金归集1.17亿元,涉及房屋共3.2万套,200万平方米。
市国土房管局还下发了《关于非住宅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保障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广大非住宅业主的共同利益,稳步推进非住宅物业建立维修基金。此外,市国土房管局结合本市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缮工程具体案例,已经编制了《天津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参考价格》,使受益业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等非专业人员对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工艺流程、预期成本及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增加了维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满足了业主的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