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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Wind资讯统计,2008年3月份以来,金地集团、保利地产、新湖中宝、万科、北辰实业、中粮地产共6家房企分别发行了12亿元、43亿元、14亿元、59亿元、17亿元、12亿的公司债。金融街、万通地产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首创置业也于近期公布了拟发行18亿元、56亿元、10亿元公司债的方案。
这9家房企的公司债发行规模合计达到241亿元,使房地产行业成为债券二级市场上第一大权重行业。而且,这些房地产公司已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均在5%以上,新湖中宝发行的08新湖债更以9%的票面利率创下公司债发行以来的新高。
“公司债的发行适合房企的现实需求,当前宏观政策紧缩、房地产销量下降、房企融资渠道减少,公司债发行可为房企开辟另外一个融资渠道。”国海证券债券分析师陈亮告诉记者。
据了解,地产公司发行公司债融资,早在去年就得到了监管的支持和推动。2007年6月,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就表示,今后地产企业融资应避免走“银行贷款”、“上市股权售让”两个极端,大型房企在投融资过程中应该考虑更多选择一些中间产品,比如说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