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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不是随便喊的
今年4月初北京某地产项目又重新提出了“无理由退房”,但记者了解到,其根本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无条件退房”,它的限定条件非常多――有时间限定(仅一个月)、有空间限定(仅局限于一栋楼)。这显然是在“作秀”。
东方恒基地产顾问公司经理康胜认为,“无理由退房”的实施和落实有较多的条件限制,对发展商的要求极高,有这种资格和胆量的发展商可以说少之又少,因而在某些时候也可以反映出发展商的形象与实力。那么敢言“无理由退房”的开发商肯定对自己的项目抱有很乐观的态度,至少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景,项目定位准确,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不同的项目市场要求也不同,例如,写字楼便不适合采用类似的方式。除了有限的自有办公物业以外,许多办公物业还是采用出租方式进行,而住宅与商服物业的买家多为自用或投资,注重长期利益。虽然产品本身的需求远远大于“无理由退房”行为本身,但在对项目满意的基础上,拥有发展商的“无理由退房”的承诺绝对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对在交易中处于弱势的个体买家而言,投资的风险则大大降低了。但这需要开发商的深度参与项目后期的管理。而恰恰是大多数开发商喊出“无理由退房”仅仅为了前期的销售,最后致使前期销售和后期经营分离,这是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
日前,记者在今年又一次重新推出“无理由退房”的项目“风林绿洲”了解到,此项目由于地处“申奥”辐射区,故推出“无理由退房”的主要目的就是给想做投资的客户一个缓冲期。因为“申奥”最终决定的日期刚好被此项目定为“无理由退房”的截止日期,开发商为投资者多负了一份负责。
“无理由退房”需要发展商的实力由于项目经营有一个从生至旺的过程,“无理由退房”在项目初期便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在这种背景之下,客观上要求发展商具有雄厚的企业实力,在经营管理上能够使项目迅速发挥应有效益,甚至在初期的亏空上要求有弥补的能力。因此发展商的实力不强,操作“无理由退房”必然会困难重重,步履维艰。
由于“无理由退房”活动在目前市场中仍属于较为新颖的营销方式,加之操作上又有一定难度,不仅需要开发商有一定的勇气,还需要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在可操作的低成本基础上开创出真正意义上的“无理由退房”。 (编辑: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