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期包头市房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放置的各种宣传其开发项目优越性的评比证书和获奖牌匾,是由不具备评选条件的组织为谋取经济利益而颁发的,存在误导购房者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包头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发现的“不合格”评比证书和获奖牌匾严重地误导了消费者,部分房地产商在盲目攀比和自我炒作。为了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向纵深拓展,坚持扶优罚劣的市场监管理念,营造公平公开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包头市房产管理局提出加强商品房销售场所公示内容管理:一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代理)机构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购房须知,让消费者放心买房,买放心房;并张贴、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及《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备案表》等证照资料于显著位置,不得随意移动。二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代理)机构在销售场所只能放置、悬挂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牌匾、证书,其他部门组织颁发的宣传其开发项目优越性的评比证书、获奖牌匾一律不准放置、悬挂在其销售场所。
包头市房产管理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代理)机构在规定日期内自行清理所放置、悬挂的证书、牌匾;如不按期清理有关牌匾、证书,不在显著位置公示标准化布置相关资料的企业,房产行政执法人员将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将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将影响到该企业资质晋升、年检和优秀房地产企业评比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