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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两年,我经历了三次买房又退房,其中两次退房就在前几天。这几次买房、退房,吃了不少亏,得到不少教训,长了不少经验,可以和后来的买房人说说,作为一种咨询参考的意见。但还有些遗留问题,经济上的损失,希望能够挽回一些,或者通过我的教训的购房人的咨询服务,收到一点咨询费的弥补。
参加了天津地区组织的“V2工作室”,因为是在天津,联系并不方便。工作室成员的重要职责是要每月要至少为工作室写一篇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与工作室的服务内容有关,也就是与对购房人提供咨询服务有关。我上一篇写的是建筑面积问题,这一篇就写购房中的一些情况。这些情况,我认为对购房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很需要的,很值得花一点咨询费获得详细的咨询意见的,所以我对于“V2工作室”的前景,也就是对于购房人的有偿咨询的前景,是比较乐观的。
第一次买房、退房
是2006年9月,购买了北京市房山区的小产权房“滨水雅园”,去现场看过,正在施工,多层住宅的小区,次年五一入住,均价1480元,回来后得知两三天后就调价,均价涨50元,就以每套1万元的定金,订了4套,每套才十几万元,但是不能贷款,要在一个月内付全款,当时是想,房价这么便宜,找几个朋友一起来买,做个邻居,结果朋友都说这房子不好,不愿意买,我只好准备将4万元的定金划归一套房子,再补足剩余的,销售方也同意了。但我又新认识一个女士,想和我恋爱结婚的那种,跟我借钱,要在市区买一套房子,我想大头是她出,就借给她几万元,放弃了“滨水雅园”。这样的话,算是我违约啊,我要求退4万元的定金,销售方开始说就不退了,但我知道,这种小产权房是违法的,可以打官司要求双倍退款,但不一定能得到法庭支持,但至少退回原款是没有问题的,开发商不退,那是耍赖,拖延。而且签销售合同时,销售方还有不少的问题,我可以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的,当然我在选房和签合同也有不少注意不够、经验不足的问题,甚至可以转让合同稍挣一些钱而未做,这里就不细说了。
但是要打官司,必须到房山区法院,这比较麻烦,我也没有急着去法院,只是不断和原来经办人交涉。从十月末一直交涉到次年四五月份,过了半年了,当时因为对于小产权房,政府忽然出台了一些比较严厉的政策,对开发商很不利,这种情况下,终于同意退款了。但又说每套合同要收30元工本费,共收了120元,其实哪里值这么多钱!而且拖延半年退钱,应该收逾期利息的!这期间,我也咨询了不少的律师,包括花钱请了一个个人法律顾问,自己也召开很多法律材料研读,才逐渐明白。从退钱开始算,有两年多诉讼时效,到明年四五月份之前,我都有权利到房山区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合同工本费、预期退款利息等,当然总数不多,即使起诉赢了,可能也并不划算,所以真的去起诉的可能性不大。这个过程的一些情况,我曾经写过博文的,后来还有好几个也买了“滨水雅园”的人,也想退房,来电话咨询一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