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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0年,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10项指标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环城四区、三县二区实现本区县规划的阶段目标;全市总体达到2010年生态市建设阶段指标要求。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10日电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2008—2010年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日前出台。
推进生态市建设,按照重点区域引领示范,重点分项同步跟进两个层次展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环保部制定的天津市生态市建设24项硬指标。
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推进中新生态城建设,到2010年建成3平方公里的起步区,使其成为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示范基地,具有世界影响力、能复制、能实行、能推广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典范,充分发挥中新生态城的引领作用。
到2010年,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10项指标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环城四区、三县二区实现本区县规划的阶段目标;全市总体达到2010年生态市建设阶段指标要求。
改善水环境质量,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中心城区周边地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确保饮水安全。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中心城区杜绝客运车辆冒黑烟现象。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好于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达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