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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律专家对记者表示:“新版修订还是有一些担心,一旦农民的土地市场化,势必引起大量资本进入农村土地市场,这当然是目前政府愿意看到的,但会引起更加复杂的农村问题。”
“小产权”合法化成泡影一直以来,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都是一个焦点问题。在新法案里,虽然取消了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出租的限制,但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仍然没有完全放开。
新法案规定,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出让、租赁、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用于非公益性项目,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非因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不得转让。
此前,对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的合法流转的猜测,许多人认为城市居民和农民将享受同等的权利,城市居民不仅可以购买宅基地自己建房,而且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以获得金融支持和扩大发展。但这样的想法并未实现。
“承包权的流转已经完全放开,城市居民可以到农村进行大农业生产,但流转的并不是地权和抵押权,也不能变现。”一位法律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