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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有关规定(5月5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是10天之内,相关方面就保障房监管问题所发的第二份文件。4月26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违规转租作收回处理,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这一文件,为破解“开宝马的住保障房”等乱象提供了制度出口。
连续两份文件可以看出相关方面解决保障房乱象的决心,然而,个人以为,文件传递的约束力还远远不够。这是因为,保障房的建设不仅体现着政府的善政,而且,公众之所以接受甚至鼓励财政资金大量用于保障房建设,也体现着公众的善心所系。这意味着,保障房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道德房,在道德金字塔中居于底部,可谓是道德底线。退一步讲,你可以染指商品房,但不能伸手保障房,无论是谁,把手伸向保障房,都要付出沉重代价。
而现在,对于违规转租行为只强调收回,显然处理过轻。对于违规转租者来说,收回建立在被发现的基础上,而对于违规转租者来说,发现只是一种可能,在现时情境下,不被发现的可能性还比较大。且不说违规转租者的行为大多是一对一的,甚至是直接面向亲朋。而双方为了维护共同利益,一般会相互保密,这意味着很难被外界了解。即使被有关部门掌握了,有关部门也可能视若未见。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保障房摇号中发生的“6连号”“14连号”事件说明,保障房当中也存在腐败。因此,仅仅强调违规收回,这样的处理不啻“罚酒三杯”,对于违规者来说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从维护道德底线出发,个人以为,对于违规转租者,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在这其中,收回只是最基本的处理,可以考虑综合运用社会管理模式来加以处罚。比如,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可以通过银行记入诚信记录。近年来,诚信记录在干预社会生活方面似乎有很大的激情,保障房的违规转租与个人诚信的缺失息息相关,当然更有理由记入诚信记录。甚至还可以完善法律,以法律手段来遏制违规转租行为。
一个诚信的社会,一个法治的社会,在保障房领域绝不应该出现如此多的怪象。对于任何触犯道德底线者持零容忍态度,这是最大的理性。同样,对于保障房的种种乱象持零容忍态度,既是出于对善政善心的呵护,更是出于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这也是最大的理性。文/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