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实现我国“到2011年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要求的基础上,自今年3月1日起,本市又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重残、双残家庭。截至9月中旬,全市共审核配租廉租住房700户,其中281户已办理了入住手续。
日前,经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平、河北、红桥、河西四区分别有30户、102户、26户和23户家庭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在摇号选房过程中,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于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不便到场的申请人给予了相应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