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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板楼进行改造,本是一件令居民受益的民心工程。但是改造的费用要求居民承担,这让市民李女士很不解。
“近日,河北区江都路如皋里、如东里、银山里9-15门居民接到河北区建设委员会的通知,要对我们这片大板楼进行保温改造及门窗的改造,并说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公开信中注明的收费标准是:三室负担1000,偏单负担800,独单负担600,砖混结构按照需改造的外檐门窗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等等。”
“但是,我们小区的很多住户都属于公租房,每月都缴纳房租,改造的费用还需要我们个人来承担吗?既然这些都是民心工程,为什么还要收取费用呢?我们很不理解。”李女士告诉帮办员。
随后,帮办员将李女士的问题反映到河北区建设委员会,相关的工作人员了解此事后表示:“由于如皋里、如东里、银山里等小区的楼房多为大板楼,墙体保温性能差,冬季内墙结露。原设计的外檐窗为单玻钢窗,气密性能差,漏风渗雨,供热期室内温度难以达标。根据市、区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安排,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今年将对上述小区进行供热计量及维护节能改造。改造后的大板楼将基本达到新建商品房的节能要求。”
“对于改造期间资金的来源,根据建设部建科【2008】95号《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中的“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社会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予以解决”要求,除国家对本小区节能改造项目予以一定补贴外,自愿参加改造的受益居民只负担极少部分费用。其中,居民承担的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4.78%,大部分费用仍由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