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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方向下的路径选择
我认为必须充分肯定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敢为天下先、在打开局面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这种试点体现了邓小平理论里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哲理,就是在方向判断了以后不争论,如要通过争论来取得共识,一百年也取得不了,不可能取得。那就必须先推动试点,先力求搭一个制度框架。试点取得经验、减少反对与疑虑、搭成制度框架以后,再考虑怎样动态优化,逐步健全完善起来。
前段舆论上有一些说法,指摘上海、重庆两市的试点好像成效不足,“动静不大”:一个是税收收入很少;再一个也没有看到两个城市房价的急速下跌。其实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评判,不能这么表面化。因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试点,最重要的任务还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房产税是按年可持续征收的,不要急于在目前按少数地方试点情况判断它一年可以征收多少税上来,而是要看到未来房产税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还有一点,就是开征房产税房价并不会应声而落,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实际才40%多,以后要一路走高到70—80%才能相对稳定。单靠一个税制不可能改变中国今后城镇化几十年历史进程中城市不动产价格上扬曲线的基本模样。但是有了这个施加于房地产(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以后,它会使这个上扬曲线的斜率降低,发展的过程更不平稳,减少泡沫,不会动不动就大起大落,造成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冲击。试点后,两地高端的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这就是很明显的正面效应,是改革已体现的作用。另外上海管理部门原来多年想追求的一些不动产配置方面如何优化的目标,这次发现通过税制的具体设计,很好地取得了实际调节效果,比如上海多年苦恼的问题就是大家都愿意在城市中心区购置不动产,政府反复动员说周边地区很好,发展不错——确实周边地区发展也很好,但是共性与惯性造成大家都倾向于先不考虑周边地区,第一目标是在中心区购置物业。而这次上海方案里面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的税率是0.4%,就差这么一点儿,便使现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所以管理部门对这样的效果非常肯定。这明显体现了搞市场经济要间接调控,运用规范的经济手段,而经济手段里面税收是不可忽略的政策组合工具。
五、关于推进这一改革的若干要领
首先我们的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适当披露已搞了多年的物业税模拟试点“空转”的相关信息,税基评估的模拟试点信息都不披露似乎无必要。各地试点具体的数据可以不披露,但是其框架完全可以披露一些信息。我们调研所到之处不接触数据,只了解“空转”是怎么推进的,可知当公众了解大体情况以后,很多的反对意见也就会不攻自破。比如有人说这个事复杂得不得了,中国人操作不了——不是这样的:已做了多年的十个地区的试点,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东北地区还是西部,都是要求对地面上所有的不动产确权之后,按照三大模式做不动产的税基评估:一种是制造业的房产、一种是商业的房产、再一种就是消费性住宅。三大类型都有已经形成的评估公式和技术上的一套评估方案,而且把它软件化了,调查人员、工作人员只要把不动产的具体数据一一填入,给一个指令,计算机在软件支持下自动生成评估结果。当然这需要培训干部,需要进一步理清里面的技术细节,需要优化相关软件,但这都没有硬障碍,中国人不会蠢到这些个技术环节都过不去。所以这些事情应该进一步开明地透露信息。
其次,应该尽可能把政府关于未来改革的一些基本考虑做出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比如说公务员、公职人员现在最担心什么?辛辛苦苦干一辈子,最实惠的就是住房,如果说刚刚房改拿到了自己有完全产权的房子,然后马上要征房地产税,可能大多数人会跳起来。所以我认为这方面应该非常清晰地给社会公众(包括公职人员)一个“定心丸”:以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所谓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的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这个税覆盖的。这一条非常重要:中国国情、大众心态之下,有什么必要在这方面去触动人家的基本住房保障呢?这是一个要向各方面说清楚使人们吃定心丸的必要事项。看看试点:上海方案只涉及增量,但依靠信息系统支持把新购房与原有房合并计算人均拥有面积,再对高端征税;重庆方案涉及了辖区内几千套独立别墅的存量,但清楚地规定了180平米的“起征点”,仍是只调节高端。另外,有人说中国基本特点就是第二套房有社会保险功能,第二套房是自己给自己买了一个商业性的社会保险——这有一些道理,那么对二套住房能不能税率从轻?我觉得也完全可以探讨。如对这两点尽快形成相对清晰的原则性态度,再往下,便可讨论怎么样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去调节高端。对高端也不会硬要“伤筋动骨”,应该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税制的“支付能力”原则,抽肥补瘦。这就是促进先富起来的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在一个社会共同体里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和谐局面,实际上是一种共赢。先富起来的这些人,一年交一两万、两三万元钱或再高些的税,而这个再分配使政府更有能力扶助低收入阶层住有所居,促使整个社会和谐了,底层不闹事,不是大家一起安享改革开放成果吗?总之,应该从方向、到路径、到要领,认清我们应该共同寻求制度优化的一些基本认识,积极研讨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支持相关管理部门在这方面更好地顺应形势,在改革中掌握好无可回避的制度创新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