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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一出,“靴子”落地——3月30日,北京市“国五条”细则公布,相较于上海、广州等地,京城细则堪称严厉。随后,市地税局联合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公告中对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等五类房屋原值的计算方式做出解释。
除房屋原值外,该公告提及“与转让房屋有关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只需有凭证证明是合理费用,亦可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抵扣。有了如此人性化的规定,老百姓心头那点小算计,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当初没找正规装修,上哪儿找发票?
讲述人:李平,42岁
房屋性质:商品房
房屋原价:762759元
现估价:220万元
我们俩2007年的时候,在石景山古城地区买了一套尾房,西北朝向的三居室,112平方米多一点,总价约76万元,缴完税之后,总价款大约是80万元。今年年初,我看到中介那儿挂出来,这套房子大概能值220万元,房子升值了这么多,我觉得挺满意的,儿子也上中学了,该为孩子考虑将来的住房问题。
您别笑我,中国的家长不都是这样?什么都提前给孩子打算好。我们现在住着的房子,就是当年我公公婆婆分的房子,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们过户给我爱人的。我当时想把石景山那套房子卖了,在城里好一点的地段置办上一套二手的小两居,头些年先租着,回头就给孩子用。我爱人不同意,说我瞎折腾,非要等等看。
好嘛,等出这么一个政策来,如果要按政策办事,我们当初装修花的钱少,也没找正规装修公司,上哪儿找发票啊,就算找到发票了,抵扣的装修费用不能超过8万元,那这卖房款就得缩水26万元!26万元哪,是我一个普通职工五年多的工资,我们两口子攒六七年都未必能攒出这个钱来。当然,这笔税将来可能转嫁给买房的人,可是我们接着也要买房呀,而且想要买的房子总价比我这套房子还要高不少,房价涨价的幅度也比我们这套房子高,对方也会把这中间要交的差价税转嫁给我们,里外里我们的损失就更大了。
就为这个事情,昨天我跟我老公在家吵了一架。后来我老公起急了,跟我吆喝说,实在不行就假离婚,那套房子归我,把房子卖了再复婚。唉,我看他这个态度,没准说着说着就真离婚了……
多交16000元
总房款:762759元
各类税费:40000元
装修成本:80000元
房屋原值总和:882759元
房屋原值总和(无装修成本):802759元
房屋现价:2200000元
差值:1317241元
差值(无装修成本):1397241元
所得税:263448元
所得税(无装修成本):279448元
两种算法相差:16000元
(为计算简便,部分计算四舍五入,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