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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北保定“秀兰城市美地”小区不够交房条件就通知业主收房,部分业主缴纳多项费用拿到钥匙后才知道实情并集体维权,开发商迫于压力答应推迟交房日期并承诺赔付违约金,但无法合理解释为什么收取多项费用。
中广网北京7月19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保定秀兰城市美地小区的业主们在今年6月28日接收到开发商通知收房的短信,短信内容很简短,只是通知6月30日开始交房。业主们告诉记者,6月30日,交房第一天,部分业主满怀期待到达收房现场,本想收房程序是先看房然后交齐物业费等费用然后再拿钥匙,结果顺序确正好相反。业主王女士(化名)和年迈的父母同去看房收房,到现场后她发现前去收房的人较多,考虑到父母年纪都比较大,身体也不是很好,就糊里糊涂就把钱交了想赶紧拿到钥匙带着父母去看房。事后王女士才意识到应该先看房再收房,她对开发商的做法极为不满。
回到家后,王女士又仔细看了看收房时缴纳的相关费用的收据,然后上网查询保定市针对这些收费项目的相关规定,她发现多项收费都很“荒唐”。王女士介绍和她有相同看法的业主不在少数,因为收房后业主们就建立了QQ群,并在上面交流着自己的看法,大家普遍认为“电梯费”等都属于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据记者了解,保定秀兰城市美地小区的业主们非常团结,他们在发现开发商强制收房,并且有可能违规收费后,就成立了业委会,开始集体维权。记者注意到业主们维权时,曾以秀兰城市美地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向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公司发了一封致秀兰集团决策者商洽函,其中附有一封美地维权业主的联名信。信中的内容大致是这样: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存在一下几个违约行为。
一、违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强制收费。
二、越级征收物业费。
三、建设标准未达标,强制交房。
四、违法收取且超额收取相关税费。
坚持维权多日后,他们得到了开发商的答复:太阳能热水器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安装,还有交房日期推后并且会赔付违约金,但对于其他多项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开发商回复不存在不合理性。业主们对这一答复并不认可。
据小区工作人员介绍,太阳能热水器是政府统一要求新建小区必须要安装的,否则无法验收。但由于部分业主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反应激烈,于是小区决定业主们以自愿为原则使用。验收结束后,再拆掉。另外,物业费、电梯费、装修押金和加压费就必须得上缴,其中物业费是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收费,小区大门口已作公示,但物业公司的资质属二级。
记者随后又以业主的身份拨通了保定市物价局的电话。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收费在2004年起开始执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在购买房子到时候,需要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此合同就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项目及各项收费标准。同时,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电梯费、加压费等都不包含在物业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