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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业主处了解到,他们在收房现场才知道收取多少物业费,没有签定国前期物业合同,只有临时公约。
那么保定秀兰城市美地小区开发商强迫业主先交钱再看房的做法,是否违法?保定市物业费有五个等级,开发商按顶级标准收费,是否合理?业主如何知道质价相符?“电梯费”“二次加压费”“装修押金”和”装修运货费”等等收费项目是否合理,业主该如何判断?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邵桐律师对此作出讨论。
邵桐:美地小区开发商侵犯了业主对房屋验收的权力,验收的权力是房屋买卖合同中业主应当享有的权力,不能设置任何障碍。根据我们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上面明确了一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应当坚持合理然后透明的原则,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要相适应。
装修押金是事后要返还给业主的。至于电梯费和加压费,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前期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没有对相应的费用收取做出明确的提示,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开发商与购房者要共同来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单独的推托给业主来承担。
包华:业主在监督的过程中确实需要专业的能力,因为物业服务行业本身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十分专业,如果业主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即使现场去看也未必看得懂,所以业主需要专业的工程师帮助实现自己监督权的行使。另外,业主团结维权是可取的,但是在没有进行程序化的选取的情况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不可能成立和选举出来的。所以业主们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值得鼓励,但是在技术层面上来需要有进一步提高,不然可能导致维权的目标无法实现,源于自己的知识储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