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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2002年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政策近日出台,自今年7月1日起,内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2000年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各8%调整为2001年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各8%,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2000年月均实得工资的各13%调整为2001年月均实得工资的各13%。
天津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年来,发展顺利平稳,截至2001年,经过八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由最初的不足10元增长到目前的199元,职工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37.1亿元,人均缴存额累计达5600元。今年的调整工作预计将使住房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进一步提高到232元。资金规模的扩大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提高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五月底,累计13.1万户职工家庭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安居梦。(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