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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杜陵才先生又不得不到朋友家借住,因为自己交了15000元的房租费让房屋中介提供的“房主”给骗了。
杜先生来到报社告诉记者,今年8月2日,他在某媒体上找了一家名叫“北京隆盛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中介给自己找一套房子。没过多久,该公司的朝阳分部给他打来电话说已经在方庄芳星园三区给他找到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房租费每月1500元,年付还可以便宜。8月4日,他带着家人去看房子,该“房主陈峥”要求房租费必须年付,但他怕受骗,于是要求看房子的房产证和房主的身份证等证件。当时“房主陈峥”称只有复印件,8月6日,看了这些房子的“证件”,而且又有房屋中介业务员在场和其提供的房源。于是他当场与“房主陈峥”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交了15000元的房租费,同时也给该中介公司交了1100元的中介费。然而没过几天,他将要搬到该房子的时候,一位自称是真正房主的人出现了,说房子是她的,根本不是“陈峥”的。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后来到派出所一查“陈峥”的身份证号码才知道是一个假号。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北京隆盛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部的负责人杜江。他解释说,杜先生被骗确实有这事,不过公司在杜先生被骗后马上与其一起到派出所报了案,现在就等警方将骗子抓住,然后才能做处理。他还说,作为公司不可能有辨别房产证真伪的技术,其实骗子也骗了公司,所以责任不在他们。
北京义信律师事务所的周广涛律师说,既然杜先生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合同,那中介公司就应该有义务帮助租房客户辨别房源的真假,所以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责任,消费者要维护自己权益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