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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语,“人无信不立”,离开诚信,整个社会都将失去成长的基石,陷入无序的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房地产市场也不例外。去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对房地产市场中的违规开发、承诺不兑现、销售欺诈、物业管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这一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的决心。
信用缺失,教训深刻。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海口、惠州等地炒地成风,几乎全民炒地。信用被玩弄于掌股之中,但随着泡沫的破灭,带给我们的是灾难性的后果。如今这些地方的半拉子工程满目疮痍,不仅损害了城市景观,带来的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这证明,哪里没有诚信,哪里的经济就不能持续健康发展;哪个领域缺失诚信,哪个领域就不能良性循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因为信用不高乃至失信,造成资产闲置在内的经济损失近2500亿元,同时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今后将造成住房信贷消费举步维艰。可以想象,如果我们有完善的信用体系,这些社会财富的损失将可以得到避免。因此加强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政府应率先垂范。在房地产市场建设中政府特别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应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行得端、走得正、言必信、行必果,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从七部委联合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可以看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的决心。当前,个别干部还存在着吃、拿、卡、要现象。极少数领导干部与少数不良开发商沆瀣一气,不顾党纪国法,铤而走险,以损害国家公共利益为代价,来牟取个人私利。深圳的王炬一案,牵涉厅局级干部多人及一批开发商,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例子。有些地方把规划比作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领导一句话,规划成屁话”。由此,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源头,房地产市场的信用建设主管部门要率先垂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有些问题的产生,像海口、惠州、北海等地曾经出现的全民炒地、炒房现象,除了应该考虑当时的经济总量、人口规模、人均收入、恩格尔系数、居民存款等因素外,由于政府决策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负责?衡量的标准又在哪里?
开发商要把诚信当作一种经营方法。深圳、北京、广州、南京、大连等地,有一些开发单位,如万科、长城、广州合生创展、北京城建、华远,南京栖霞、大连万达等一直恪守诚信经营的原则,踏踏实实把自己的产品做好,严守自己的承诺,他们的产品深入人心,被人们广泛接受。这足以说明全国开发商主流是好的,他们的事业也得到长足进步与发展。因此,重诚信的开发企业才能立足市场,才是房地产市场中的长青树。
诚信是房地产中介的生存命脉。深圳某个楼盘,被中介公司先后卖了三次,每次都收了定金后跑了。吃差价,哄骗买卖双方乱收费、乱要钱的现象在一些中介公司中屡见不鲜。在深圳宝安,个别楼盘中介以楼市压力为由,快速回收现金为诱,哄骗发展商以低于建筑成本价格将楼盘抛向市场。可以说,目前的房地产中介市场良莠不齐,杂草丛生,造成普遍规模不大。这其中,诚信缺失是一个根本原因。
信用建设媒体有责任。不可否认,现在有一些媒体伙同开发商把垃圾堆说成绿草坪,臭水沟说成江湖水,工厂说成公园——报喜不报忧,说好不说坏,生怕有朝一日拉不成广告而“断奶没了娘”。甚至个别新闻工作者以曝光为由,伸手向开发商要钱。这些现象削弱了媒体应有的社会公信力,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搅乱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者理性、成熟、正确的消费观念,是房地产市场不断走向成熟的动力。从目前现状来看,首先大多数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及住宅建筑本身缺乏必要的常识,不懂游戏规则,而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法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这方面也要补课。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房地产市场同样要以诚信作为基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我们的规则转变有些滞后,必然有一些人铤而走险破坏诚信的基本行为准则。但是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种惩罚制度制约的有效机制,使其为不法牟利而付出相应代价的话,必然会产生很坏的示范效应。
目前,随着七部委联合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一声断喝,加快了建立、健全由个人、企业、政府信用有机组成的国家信用体系的步伐。而且,对于房地产市场诚信问题探讨也不断展开,诚信共识初聚人心。加强房地产诚信建设,一靠法律制度化,制定科学完善的信用制度,用于管理,依法行政: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取得合法经营收入;消费者利用法律法规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二是要靠道德自律教育:诚信问题不仅有法治的涵义,还有道德的范畴,宣传、教育、引导不可忽视。三是要靠现代化科技手段。例如,深圳在房地产信息网上将对全市的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作信用公布,不守法者,将一览无余,使其成为过街老鼠,并列入房地产资质审查对象。我们相信,经过政府和公众的一致努力,诚信将彻底涤荡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