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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各地贯彻执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情况将于2003年3月底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据悉,该《规定》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出让的通知》,于去年在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该《规定》已于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为深入贯彻执行这一《规定》,广东省政府曾于2002年10月31日发布省政府第79号令,并在同年11月28日以“特急”的形式向广东省各地传达了《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广东省各地必须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据了解,这项工作在全国也走在了前列。
《规定》的发布实施有着重大的意义
建立和完善有形土地市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是加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制度创新。制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是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总结广东省有形土地市场建设的经验教训、在国家尚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先行一步而进行的大胆探索。《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广东省有形土地市场的运作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确立了有形土地市场的法律地位,对加强广东省的土地管理,保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国有和集体土地资产不流失,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促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规定》明确了必须进入有形土地市场的范围
在《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必须进入有形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其使用权的五类土地。这五类土地分别为:1、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宾馆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4、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5、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该《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监管,凡属《规定》中的必须进入有形土地市场公开交易的五类土地使用权交易没有公开进行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产权变更或者他项权利登记手续,对有关责任人员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属于《规定》明确应当进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办理手续,并由土地交易机构代收代缴有关税费,出具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或变相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运作
该《意见》还指出,广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交易机构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运作。要加强对土地交易机构制度建设,督促和帮助土地交易机构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程、服务承诺,土地使用权交易规则、须知、程序等。土地交易机构必须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等张榜公布,并印成小册子或宣传单,向社会免费发放,供需要者索取;要按《规定》的要求设立招标专家库,按规定的时间发布公告,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切实规范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运作,做到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进行。
要加强土地交易机构的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把土地交易机构的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确保有形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完善土地交易机构内部制约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岗位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土地交易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或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联合颁发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员岗位证书。
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纳入土地交易机构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明确其权属、用途和规划要点等。凡符合法定交易条件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安排交易;对不符合法定交易条件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委托人做出书面说明。要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也不允许其他机构利用土地交易机构拍卖土地使用权而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