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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李军:
我想询问,贷款买房的人是否可以减免所交纳的工资所得税。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王芳和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燕伟答复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此政策。根据1999年税务局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
●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从每月个人工资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对于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财会部门在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个人,要求其提供上一月份天津市建设银行各区县支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天津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单》或《职工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查询单》原件,作为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财会部门在每月申报纳税时附上上述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