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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2年底,天津市房屋竣工后未办初始登记的项目有170余个、500余万平方米,其中大部分集中在市内六区。为解决房屋产权办证遗留问题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房管局、建委、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工商局将在4月份联手集中解决1999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的房屋的初始登记问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解决大部分房屋的产权办证遗留问题。
从4月1日起,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并报送有关资料。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各部门的会审意见,对于可以发证的,为申请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手续。解决对象:建设开发单位,补发范围:1999年12月31日前已投入使用,但因手续不齐等原因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