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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起,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的房屋租赁经纪专项整顿活动进入集中整治,重点监控媒体广告及各写字楼、门脸房,对有虚假低价广告、合打广告、未取得资质擅自营业、以“房屋银行”等名义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重处罚。
在3月27日至28日的首轮集中检查中,市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共检查110家房屋租赁经纪机构。通过检查,发现仍有北京广厦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嘉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4家经纪机构还存在发布虚假低价广告、合打广告等违法行为,国土房管部门已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并继续对这些企业进行长期监控,有关违法行为将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
在首轮检查中,未发现再有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以“房屋银行”名义发布广告,但个别企业在广告中仍冠以“存房管理中心”、“房屋管理中心”等名义。
鉴于房屋经纪机构违法行为较为严重,政府有关人员提醒消费者:
低价广告不可轻信
目前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上,阜成门、中关村、建国门等地区一居室普通住宅租价普遍在1400元至1500元以上,城近郊区其他地区一居室租价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却标价500元至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企图以此吸引客户,牟取不正当利益。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已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定期发布制度,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各网站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社会公布。
查看经纪资质证书原件
按现行规定,无论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还是其下设的每个分支机构均应办理注册登记及资质核准手续并在其住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正本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并张贴其全部执业经纪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慎签合同
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对产权人验明正身
承租、购买房屋时事先查验产权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出售条件后,方可交易。
交易手续偷不得懒
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网上查询经纪信息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信息,可查询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www.bjfdc.gov.cn);查询房屋租赁指导价及“放心中介”信息,可查询放心中介信息网(www.fxzj.com.cn);查询国土房管综合信息,可查询市国土房管局主网站(www.bjgtfg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