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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着眼中低收入家庭
随着天津市住房委员会推出了2003年度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人们非常关注出售价格的变化和折扣政策的调整。而今年管理部门却表示不做调整,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这要从出售公有住房的整体背景和新情况两方面来分析。出售公有住房历来是房改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92年启动房改以来,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出售公有住房2255.8万建筑平方米,占可售公房的56.6%,35万户居民从住房使用人变为所有者,适应了我市居民不断增长的购房置业要求,调整了家庭财产结构。同时,出售公有住房也转变了住房经营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了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十几年来,通过公房出售,回收资金63.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危陋房屋改造和住房建设,加快了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步伐,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做出了贡献。
多年来,我市公房出售政策一直按照“价格逐年提高,折扣逐年减少”的原则进行调整,但随着房改的不断深化,一些新情况也在不断出现。目前承租公房的居民多为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较低,今年,市住房委员会根据这个实际,本着“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原则,决定2003年公房出售价格不再提高,折扣政策不再减少,仍执行2002年政策。(刘英潮、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