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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管局治理变相无证售房出硬招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近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出通知,加大对商品房预售管理治理整顿力度,重点是变相无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商品房先期预订和内部认购要立即停止。
天津市自1994年实行商品房销售许可制度以来,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一段时间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巧立名目、变相违规销售的苗头,扰乱了商品房市场秩序,由此产生的投诉、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危害。
通知指出:“先期预订”、“内部认购”是商品房项目尚未具备销售条件,开发企业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此时的定金协议所指向的合同标的,是尚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是不能合法上市的商品房。这种营销手段是一种变相的无证售房行为。
通知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自行或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采取“放号”方式认(订)购商品房或签定“认购卡”、“订购卡”、“确认卡”、“派筹卡”等任何形式的认(订)购协议,更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消费者收取包括“定金”、“订金”、“预定金”、“预订金”、“诚意金”、“诚信金”等费用。
通知要求,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要严格执法,对本辖区内的商品房项目要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并进行相应处罚,记入信用档案,予以公示。市房管局同时提醒广大购房群众要增强依法维护自我权益意识,对违规销售行为及时进行投诉,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认真做好投诉接待工作,确保投诉渠道的畅通。
投诉电话:
市房管局:28223007
和平区:23117420 河东区:84122038
河西区:28363577 南开区:27022084
河北区:26293551 红桥区:27720009
北辰区:26816910 东丽区:84375193
西青区:27921022 津南区:28398430
塘沽区:25865200 大港区:63212815
汉沽区:67117417 武清区:29345107
保税区:25761037 宝坻区:82653582
蓟县:29123788 宁河县:69592263
静海县:28941284 开发区:25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