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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几年前,潘石屹就提出一个观点,房子是给富人盖的,房子也是卖给富人的,只有给富人盖房子,更新下来的房子就能改善别人的生活条件。华远的任志强也认为,中高收入人群应该成为商品房的购买客户。
有一些专家用家庭平均年收入去计算国际通行的房价比倍数,得出房价过高的结论,于是导致每个人都在计算自己的工薪收入与房价的倍数比,并一致认为房价过高。任志强针对这种现象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房价超过了家庭收入的4倍时,工薪族就没有购买住房的能力,要另发放住房补贴才有可能购房。政府的政策中并没有将这部分人列入应购买市场商品房的行列,因此,这部分家庭根本就不应去计算商品房的房价与收入的关系。北京市年收入6万元以下家庭可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待遇,这是政府住房补贴的一种方式。因此,在北京,6万元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线。也可同样推理:只有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家庭才应进入商品房市场,成为市场商品房供给的对象。”任志强说,商品房的房价应只按中高收入家庭的情况作为计算的依据,国家也有文件明确规定只有这些家庭才是市场商品房的供给对象。
著名策划专家曾宪斌不久前也指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最重要的就是要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而不应该打压中高档市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收入的逐年提高,对住房的品质要求也是水涨船高,尤其2003年中国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后,对中高档房的升级换代已是必由之路。可是如果我们的中高档房在产品质量上未能及时升级换代,市场当然就会出现抵抗性。只要是差异化的产品,功能、景观、配套、户型等方面都有特色,中高档房在市场上都供不应求,这在各地市场上都是不争的事实。”
一向机敏的潘石屹则给出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开发商要做的事情就是盖“好房子”。“像彩电市场一样,要让这个市场走好,不是说只生产黑白电视机,把成本降低,而是有没有等离子彩电,有没有数字彩电,只有更新的产品生产出来,这个市场才能活跃,才能刺激需求。如果都做黑白电视机,这个市场都萎缩了,怎么也赚不到钱,这是最大的问题。”
应该说,多为老百姓造好房子,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本市上半年中低价位住宅用地供应量明显增加,中低价位住宅比重也有所提高。同时也应该看到,社会在进步,一方面政府要关注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关心正在成熟发育的新兴市场,这部分住宅的开发和需求,对城市形态的改变、人居的进步担负有很大的责任。因为这种高档不是金钱的堆砌,而是力图改变人们的居住状态和居住观念,让居住更富有生活情趣。
房子是给富人盖的,是买给富人的。被剥夺居住权的拆迁房是穷人的,而他们买不起房子。无论如何现在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难道“为人民服务”中的“人民”和“三个代表”中的“人民群众”就是那些富人吗?在开发商的眼里除了短期暴利还有什么?解放初期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为什么对哄抬物价囤积商品的投机分子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