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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物业管理企业无能力组织招标,如何处理?
答:物业管理企业无能力组织招标的,可以委托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招标,委托招标费用计入大修、更新改造成本。
16、维修基金使用如何划款?
答:物业管理企业持市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通知书到维修基金缴存银行开立维修基金使用专户。市物业管理中心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合同中工程造价的70%资金划拨到维修基金使用专户,并按照工程进度控制定向分期拨付。决算费用未超过大修、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造价或者在约定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企业到市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工程尾款核拨手续。
17、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如何进行验收?
答:工程竣工后,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施工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工程验收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费用清单、发票及验收合格文件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阅后签章。
18、维修费用如何进行分摊?
答: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分摊原则:整幢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的,由该幢业主按照拥有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每个门号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的,由该门号内的业主按照拥有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由全体业主按照拥有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决算费用作出《大修、更新改造工程费用决算分摊清册》,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业主进行确认。
19、房屋主体结构修缮前是否需要经过安全鉴定,费用如何处理?
答:房屋主体结构因损坏影响使用安全的,经业主会或者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安全鉴定,鉴定费用应当计入大修、更新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