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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土地整理储备机制
土地供应既要解决近期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又要满足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长期需要,因此,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的资源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发挥土地整理储备机制的作用。而建立土地整理储备机制,是政府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新《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市政府确定的土地整理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市土地整理储备计划,并开展土地整理储备、集体土地征收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具体工作。通过建立土地整理储备机制,土地收购、收回、储备和有计划地投入市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一方面可以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另一方面完善了土地供应方式,将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毛地出让”,改为“净地出让”,增加了土地市场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