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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崔建群在昆明从事电子商务工作,2005年3月,由他发起的首个云南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的响应者超过500人,一时成为昆明房产界的焦点。2005年6月,崔建群与5名联盟会员注资成立云南仁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企业形式率先解决了合作建房的“身份”问题,此后不久,他来到香港,希望为联盟下一步的房产开发寻找资金支持。
其间的艰辛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最终由于香港的投资商普遍对内地房地产政策持观望态度,所有努力只能告吹。”崔建群说。
在崔建群看来,个人合作建房的最大障碍就是资金,土地、建设成本不是“关键”,能节省的也只能是房产利润。类似初战告捷的温州模式很难复制,毕竟温州商人较多,经济基础相对雄厚,有能力集资拿地,而昆明和其他城市的合作建房联盟成员大多是中低收入者,如果得不到资金支持,个人合作建房只能是纸上谈兵。
个人合作建房的“非典型胜利”
合作建房·深圳
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组织成立于2004年8月,合作建房者首先选择了竞拍烂尾楼,因为楼是现成的,容易操作,合作者较有信心。但是,由于合伙人难以就价格达成一致、保密不到位导致竞争激烈等原因,3次尝试先后以失败告终。去年12月22日,合作建房者终于成功竞拍到位于深圳市宝安金桥工业区的两栋建筑面积为3880平方米的宿舍楼,均价约1556元/平方米。
深圳合作建房的发起者林立人承认他们捡了个大便宜。他认为竞拍成功有以下原因:两栋楼是被法院强制委托拍卖的,其拍卖底价是去年2月估价的,当时深圳的房产价格远低于现在的水平;房屋原为宿舍,土地使用年限仅为50年,到2042年1月的终止时间还有35年,而一般商品房产权为70年,且每层楼只有1套产权证,单套转让可能会有困难;两栋楼离市中心较远,配套设施较落后;保密工作做得好,还有一些竞争对手因担心风险而放弃,竞争对手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