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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停止单位福利分房后,广钢集团成为广州首个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吃螃蟹”者,均价只有2050元/平方米,职工住房改善似乎出现了一线生机。
近几年的神州大地上,除了奥运、油价等一些具有明显阶段性的词语以外,“房子”在热度不减并快速升温的词汇中可能要高居榜首了。房价如脱缰野马,似出水蛟龙,早已背离了供给与需求定律,脱离了实际购买力水平,成了国民经济中最难捉摸的一个变数,也让众多经济学和预测家们望而却步,难以做出判断。
正因为如此,中央政府才连连出手,对房市的调控一环紧扣一环。从“国六条”、“国八条”到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税费政策,人们在期待中看到的是,增长幅度略小中的房价持续高增。对于最广大的真正需要住房的工薪阶层来说,买房还是不买房成了一大难题。
上世纪90年代推行的房改,其主要内容是将公房逐步卖给个人(当然,土地的国有性质未变),因而房子的“市场化”程度并未显著提高,房价的涨幅也一直在1.3%至1.84%间徘徊了若干年。如果往前追溯得更远些,则不论是50年代初期的“工人新村”、苏联式“合理设计,不合理使用”的高标准单元房,还是后来的低标准、“干打垒”简易楼,房子和房价都没能构成百姓生活支出中的大项,因而基本上也没有成为一个大问题。记得前些年电台还经常播放一首名为“盖房子”的印度歌曲,曲调欢快,表现的也是人们的喜悦心情。
事情到了2004年,经过一系列让人目不暇接的发展变化,房子开始成为了一个问题,一个大问题甚至一个大难题了。
在房改过程中,想买房的和不想买房的,有钱的和没钱的,真需要房的和投机炒房的,解困的和明显改善的,都被不加区别地统统“推向”了市场。2004年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幅度一下子高达14.4%,此后一路狂涨,引得中央政府连连出招,意在遏制这股势头,让房地产业回归理性。但国人买房的负担还是变得极其沉重,据说按年平均收入与房价之比来计算,国人购房成本要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就有学者指出,请那些声称房价不高的“专家”们,将自己近年来的灰色收入都扣除,看看干到退休,能否买得起一套像样的房子?
忽然想到,如今啥都讲个“与国际接轨”,不是吗,看看那些垄断部门,他们的收费早就和国际接上了轨,有的还高于国际水平,而并不考虑中国百姓的收入是多少。单就平均收入水平和房价之比来说,一个普通职工,倾其一生所得恐怕也买不到一套合适的住房。那么,我们要与之“接轨”的那些地方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
恰好,笔者前一阵子对欧盟国家的社会住房制度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了不少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其主要做法是,将“房地产业”看作是一种社会福利活动,是政府为公民提供的一种保障;在度过了战后对住房的恢复性需求后,政府开始把主要精力放在有关住房立法及相关的城市规划上;对房屋租金和“二房东”行为加以严格控制;对低收入人群制定详尽的补贴和金融扶持政策;保持连续多年较为稳定的房屋及租金价格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住房问题既是一个市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生活的和谐。特别是在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政策方面,各级政府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万万不可因房地产市场尚不规范而去做与民争利的事,酿成千古之恨。君不见,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在某些省份的某些地方,仍在土地转让、批租和“招拍挂”过程中所产生巨大利润的诱惑下,想方设法地“变通”,采用“金蝉脱壳”等手法,非法囤积、转让土地,规避监管,与中央政策大玩猫鼠游戏。
广钢集团的做法启示我们,房价居高不下,归根到底还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要想把房价调下来,必须提供更多的廉价房,而开发商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政府的新政策对于抑制高房价是一个很好的动作。
由此可见,用好政策和管好干部,二者不可偏颇,唯如此才能确保“调控”不被演变为“空调”。所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相结合,还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