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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对苏州房贷新政部分银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关于第二套房贷的新政策,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平江支行:以户为单位,第一套房贷款结清的,贷款第二套房仍以第一套房的优惠利率计算;第一套房纯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仍按第一套房贷款计算。苏州部分支行今年的放贷额度已基本用完,年末,第一、第二套房贷款难度都较大。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总行细则未正式公布之前,分行自己实施的临时方法是以户为单位,以个人征信系统为准,检查夫妻双方的系统,如果第一套房贷在其他银行有余额的,再贷款则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二套房以上贷款严格控制,第三套房不低于五成,利率上浮至20%。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倾向于以个人为单位,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还款来源,苏州分行将总行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将于近日出台。
各家银行实施的细则大多是以个人或者以户来鉴定的。以个人为单位定义第一套房,即夫妻二人分别买房不受房贷新政的限制,如果一方名义已经贷款买房,以另一方名义再买第二套房,仍以第一套房对待;以户为单位定义第二套房,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