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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这种情况多见于资金实力较弱、操作不规范的开发商,因而购房者要规避这种风险,首要还是选择有实力、美誉度较高的开发商。在交定金时,购房者最好与开发商约定签合同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
第二种可能:为享受优惠税政延迟售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将从目前的33%下降到25%,下调了8个百分点。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国家税收政策是按照销售额预收所得税计算:2007年政策是销售额×20%×33%,到了2008年应是销售额×20%×25%。开发商不急于签合同,目的就是把今年应该计算的销售额放到明年,这样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如果是这种情况,这应该算是最幸运的一种,至少你要买的房子现在还属于开发商,人家并不是不卖给你,而是晚一点再卖。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开发商全年的目标已经基本达到、不急于卖房回款。
风险分析:在银行提高贷款利率的情况下,惟一的影响就是早签合同,早做按揭所享受的贷款利率会低;如果银行的贷款利率不调整,对购房者来说就没有影响了。
风险规避:由于2008年即将到来,企业所得税法马上就要开始实施,所以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而出现不着急签合同的,购房者所承担的风险已经相对较低了。
第三种可能:房子已被法院查封
王先生今年9月份在西安市西门外看好了一套房子,确认对方五证齐全后,王先生交了50%的定金近17万元。之后,他以为开发商会催促自己交钱签合同,便抓紧时间把房款筹措齐了。但奇怪的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售楼部却再也没有打扰过他,反而是王先生自己有些着急了,给置业顾问打了几次电话。
当记者近日向该楼盘的销售人员询问时,对方的解释是先跟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签合同,因为王先生是一次性付款,要排在后面了。
王先生上网查询了该楼盘的信息后发现,该楼盘的开发商因欠某公司款项,有23套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其中就包括了自己买的那套房。就此,记者询问该楼盘销售人员时,对方含糊其辞表示不清楚此事。如今已经快半年过去了,王先生的房款还是没能交出去。
风险分析:购房者要想拿到自己的房子,得等开发商将欠款还清后,法院解除查封。不过买这种房子风险极大,建议购房者三思而行。
风险规避:买房时尽量选择大品牌、知名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在购买一些不知名的或经济实力较弱的开发商的楼盘时,要事先确认房源的合法性,并确认其是否被抵押或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