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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近期是非缠身,刚因写博客狂论谢晋之死被广电总局封杀,其与前女友周小姐争夺房产的官司一审又告败诉,可谓时运不顺。不过,宋祖德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广州市中院。看到宋祖德的艰难近况,周小姐劝告这位前男友:不如退出娱乐圈。
与此同时,宋祖德与另一前女友的房产官司同时也在广州市中院审理;其与前妻的子女抚养费案也在一审当中。
说法
周小姐:房子是他送孩子的
据周小姐称,其与宋祖德相恋后,两人于2003年初住在了一起。2003年9月两人的孩子出生,宋祖德将位于珠江新城南国花园的一处138平方米的房子送给了周小姐,算是给孩子的礼物。由于当时房屋赠与的税高,为了避税,宋祖德让周小姐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是周小姐以65万元的价格从宋祖德手里买了南国花园的房子,签约的时候付35万元,过户当天再交30万元。但实际上宋祖德于2000年买入房子时的价格是105万元。之后周小姐正式拿到了房产证。
宋祖德:普通朋友利用了我
宋祖德的说法与周小姐的截然相反。他称周小姐只是他的一位普通朋友,小孩也与他无任何关系。据其称,周小姐利用他急于出售房屋的迫切心情,要求他先将房屋出售给她,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先交付房屋,她向宋承诺将在两年后支付房款65万元。两年后,周小姐没有按约定支付房款。因此他只得将周小姐告上法院,要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