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楼市的“孪生四兄弟”?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普通商品房和小产权房。为什么说他们是孪生?因为随着土地价格的不可逆转,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深化,建在土地上的不论什么类型的住宅,不论名字叫什么,越来越相像,越来越趋同,最后成了一个模样。
混乱的房地产实践中,我们创造了双轨制,完全市场化实际一直远离我们。也许我们最能适应的也就是非市场化,所以我们的改革路径从头都是艰难的。
经济适用房至今一直没有走进寻常百姓家,我们是否有记忆?已故的某相声大师住在天通苑,我们知道天通苑的户型200多平米的也有很多。我还知道,某市把经济适用房变化为“公务员房”,倒也名副其实。
即使走进寻常百姓家,不再有国家无偿划拨土地的形式,土地征用也要采用市场化的,而且如果按公益用途征地,剥夺的是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所以一为不可取,二也绝不能做。为了补贴城市居民,而剥夺农民是最不人道的。
那么只好地方政府只好选择配建制、或者加到城市拆迁项目当中,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天通苑和回龙观的经济适用房没有了。那么名不副实的经济适用房还有存在的理由吗?
限价房越来越尴尬,原因是限价房实际只是招标制的变种,本身属于商品房的一种,只是招标时双限地价和房价,产生出限价房这个变种也是在地方政府拍卖的最初,土地价格高昂,面粉贵过面包面包时,广州和北京的及时修正,否则限价房上市也没有那么及时。几乎在07年横空出世,我们知道那是因为05年就存在了。
随着观望大势的形成近一年,限价房与周边商品房价竟然倒挂,很尴尬。倒不如改变招拍挂制度来得干脆,不伦不类也就没有生存的道理。混在保障住房里大力推广本身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