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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青岛市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即“限价房”)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尽管如此,长期以来,城市低收入家庭热切期盼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供给数量少,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但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的大量存在,成为青岛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面临的三大难题。
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盼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需求,自2007年底起,青岛市调整了住房保障单纯依靠政府“撒胡椒面”的思路,转而利用政府和社会多种资源,逐步探索建立起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据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吴晓航介绍,2007年底,青岛市通过摸底调查,在市内四区明确了三条收入线标准(元/月·人),分别保障三类收入人群——即最低工资标准线610,逐步配租廉租住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277,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标准线1916,可以购买限价商品房。
根据这三条收入线标准进行测算,2008年初,这三类人群共有3.46万户,其中满足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9300户。为集中力量解决这3.46万户家庭住房保障问题,青岛市规定相关收入标准和人群锁定三年,争取在3年至5年内使这部分家庭住房题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此外,青岛市在调研中还注意到,在这三条收入标准线划定的三类人群中,还存在两类“夹心层”人群:即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但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群,符合购买限价商品房但买不起限价商品房的人群。对于这两类人群,青岛市创造性地推出了两类政策性租赁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租赁住房、市场化建设的租赁住房。前者主要用于解决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但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后者则主要用于解决符合购买限价商品房但买不起限价商品房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部分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值得一提的,为促进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建设,青岛市特别规定,在限价商品房建设中安排10%的限价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一并纳入土地招拍挂方案。今年青岛将建设1000套限价租赁住房、3000套廉租住房、5000套经济适用房和7000套限价商品住房。此外,政府投资建设的3000套政策性租赁住房今年即可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