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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委统一印制示范文本15日起在全市推广
明确标示商品房概况、材料使用、房屋配置、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商品房建筑平面示意图等
消费者购房又多了一分透明、多了一分放心;《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于本月15日起在本市推广使用。这是市建委日前做出的决定。
为了保护消费者购房的知情权,从住房商品化开始,本市售房即推行了商品房销售说明书制。但使用说明书大都比较简略,对所售房屋材料使用、房屋配置、参与建设的单位等一般都没有详细的介绍,从某种角度而言,有相当一部分开发企业不同程度地侵害了购房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次由市建委统一印制的《说明书》示范文本,无论对商品房的概况、材料的使用、房屋的配置都要求做到详细介绍;包括使用的何种材料、房屋结构、配件型号、产地等。还要求开发商将当年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消费者所购商品房建筑平面示意图、给排水布置示意图、电、气示意图等全部在说明书中作明确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