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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州地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推出一批“超级豪宅”,其广告词是这样写的:“……我们专门为领袖级成功人士精心建造了一个超豪华别墅区——XXX,建筑面积528.5平方米~1413平方米,花园面积1631平方米~4376平方米,让成功的您及后代尽情享受极级生活,极品人生!”在该广告的实景照片旁边写着:“已建好的带装修的千万元别墅实景!”
这则广告让人议论纷纷,有赞有贬。赞者言:“真是大手笔,21世纪的经典!”贬者言:“自我炒作,极力作秀!”也有人称其为“航空母舰”、“巨无霸”等等。
此类别墅说它“超级”实不为过,它既大且贵更豪华。但是,笔者的看法是:此类别墅有悖国情。众所周知,对于13亿人口的中国来说,土地资源是相当稀缺的。土地是人民公有资源,一家人住一座占地近5000平方米的别墅,相当于占用了一二百人的土地资源,这岂不是太离谱了吗?
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国家制定了土地政策,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多次下达文件严格控制别墅的建造,而今却冒出了“航空母舰”式的超级别墅,岂不是咄咄怪事!使笔者纳闷的是,开发商在进行开发策划时是否考虑过中国国情?更令笔者不解的是,有关管理部门在审批报建资料时,是否想到过国家法规?又是如何把关和审批的?
商品房是商品,但它又是特殊的商品;它既有商品的一般属性,又有占用公共资源、体现城市形象的社会属性。因此,房地产开发应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统一的原则。显然,“超级豪宅”违背了这个原则。
几乎所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经营活动和广告宣传中都提到,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这里所指的人,往往是狭义的指入住楼盘的业主,当然这是必需的。但是笔者认为,仅此是不够的,应扩大到广义的“社会人”,亦即开发时应注意到社会影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因此,建设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