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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价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每平方米的车位凭什么比每平方米的房价还要贵﹖请有关部门制定一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停车费规定。”
近日,由北京市建委、市工商局联合起草的《现房买卖合同》和《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征求意见结束。其中有233位网民对《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发表了意见。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则表示,他们将尽快整理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合同,争取在6月底前将合同定稿正式公布并推行。
争论焦点
相差一倍
地下车位凭什么比房子贵
中原地产北京总经理李文杰告诉记者地下车位的造价一般都比房子要贵就住宅而言大概要贵25%到30%。综合核算后,即便地下车位卖到15万元/个,开发商的利润也不高。这也是开发商不愿按1比1建地下车位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北京商品房目前的均价为6232元/平方米,地下车位售价大约为12万元/个,如果以港式算法那就约是房价的19倍;如果以每平方米相比,按照每个车位占地10平方米计算,那就约是房价的2倍;管理费约为100元/个/月;租金在400元-600元/月/个,是房价的6%-9%。
但房产销售商却认为,10平方米是实际占地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话,每个车位可能在35平方米,这样的话,每平方米的车位是要比每平方米的房价便宜。
车位单卖
不买房能否买地下车位
知名人士王海告诉记者,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王海同时提醒消费者,《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