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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大约三年以前的3·15前后,我们曾经掀起过一场有关选择购房还贷方式的大讨论。其讨论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个:一,等额本金还款与等额本息还款哪种方法更合适?二,为什么银行从不向购房者主动介绍等额本金还款法?当时接到读者来信无数,社会反响极为热烈。很多读者在信中都不同程度地表达了一种愤怒,大家普遍认为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银行方面剥夺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说白了是一种行业垄断的表现。为此我当时还专程采访了多位银行界人士,希望他们能够给购房者一个较为合理的说法。但后来发现,要想靠他们双方的辩论来平息这场战事很难,因为终归——事实大于雄辩。
然而最近,在那场没有结果的讨论发生的三年之后,我们终于惊喜地看到,在目前金融业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的形势之下,一些真正从购房者角度出发,能够更加体现金融机构服务意识的还贷方法正在接二连三地相继出台。从“固定利率房贷”到“双周供”,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开发自己独有的、真正具有竞争力的房贷产品来满足广大购房者的需求。其中“固定利率房贷”的优势在于,能够锁定成本规避风险,让购房者对未来的支出有一个精确的规划。而“双周供”则更是用最直观的数字说话:在每月还贷金额不变的前提下,30年期50万元贷款可少付利息11.5万元!只此一句就比说什么都灵,据了解,此产品一经推出,前往咨询者便络绎不绝,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了在其他银行办理贷款的购房者集体将贷款转至深圳发展银行(“双周供”产品由此行推出)的现象,可见,真正的换位思考是多么深入人心。
如此一来,今天的房贷市场就与三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三年前在本来可选择的产品种类就极少的情况下,因为不知情,很多购房者被迫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偿还贷款,而今天,四种还贷方式清清爽爽,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大家可别小看了这种变化,可以说这样的变化意义非常重大,这是一种质变,是我国金融业向市场化迈进的最直观的体现。相信有了这个开头,今后各类新型的房贷产品还将会陆续推出,其结构将更加合理,品种将更加丰富,赶上发达国家的日子恐怕就不远了。有资料显示,“双周供”在国外是一个比较普遍的成熟房贷产品。在美国,还款周期是和薪金发放制度相联系的,美国有按周、双周和月计发薪金的,相应地也就有周供、双周供和月供等多种还款方式。由此可见,发达国家金融业的操作手法是相当灵活多样的,他们在为大众提供最周到便捷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赢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巩固和提高了自身的市场地位。
注:
“固定利率房贷”:就是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即设定好固定的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不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不需要“随行就市”。
“双周供”:是指个人按揭贷款由传统的每月还款一次改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为原来月供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