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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想收楼先交入住费
业主在收楼之前,往往被要求先交纳各种形式的“入住费用”,才能拿到钥匙去收楼。
专家支招
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启军:可查询物价部门相关规定
在收楼时到底要交多少费用,很多业主并不清楚,所以往往助长了发展商乱收费的行为。按照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一次性缴交费用包括:水电费周转金,装修保证金(不装修无需此项),公共设施费用(在销售商品房合同未有明确配套而新增加的设施,可收取下列费用,已明确的配套项目不得重复收取):公共防盗门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管道煤气初装费。此外,以下费用规定不能收取:供水、供电一户一表费用、信报箱、通邮费、电话管线费、装修管理费等。
如何奏好“收楼三部曲”?
1、准备工夫要做足
一要看清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间,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要仔细研读合同中的收楼约定条款,充分了解小业主的权益。
三要准备好各种相关资料,包括收楼通知书、购房合同、各期还款单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等。
此外,有条件者最好由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忙解读收楼约定,并最好尤其陪同到现场收楼。另外带上一些测量的小工具。如果有可能,为了防范日后的纠纷,可以带上录像或是录音设备,为今后维权取证做准备。
2、验房之前先查证
收楼当天,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先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诸如《住宅验收记录表》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
由于目前许多大型楼盘分期开发,在还未完全开发成功时,《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证书或许会没有。
这个时候,小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有在相关文件加入书面内容,如“未见《××××证》”等。
3、仔细验收记在案
开始收楼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交楼标准以及房屋的质量问题,小业主一定要一项一项仔细查收。
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出现上文所提的房屋质量、配套等等货不对板的问题,小业主一定要把问题一项一项记录在案。一些细节的问题,最好可以用贴纸标记出来,以便同开发商协商整改,并方便整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