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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滨海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私产房屋交易作为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一个重要渠道,日益受到百姓的广泛关注。近日常有读者致电本报,咨询有关房产交易的注意事项。为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10月份以来,本市办理私产房交易5200余件,成交面积达39.3万平方米。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群众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看清房产证。在房屋交易之前,买房人要确认该房产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与此同时要认真查看该房屋证书,确认卖房人有权处分该房产。此外,该房产应符合有关房地产管理规定,不属于禁止转让的房屋。
二是选个好中介。如果买卖双方通过房屋中介完成交易,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要做到看清、读懂、护好。
看清,就是要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明显的位置公示以下要件:由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规范及投诉电话。
读懂,就是在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一定要细读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除了要确认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外,还要特别注意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包括服务标准、要求、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房屋交易合同一经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将来一旦产生纠纷,将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里面的约定条款将决定自己是否处于有利地位。
护好,就是一些口头的约定或承诺,最好也签进合同中,这样才能充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产生纠纷时对方矢口否认。
三是提高警惕性。当前私产房屋交易抵押贷款已经全部实行代收代付,由天津市正孚经纪中心委托银行统一对交易价款进行资金监管。凡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交易,自登记进件之日起15天后,买方即可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即可领到房款。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郑重提醒卖房者,存折及密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切勿轻易交给他人。更不要听信中介“不给存折和密码就无法办理”、“存折和密码应该由我们拿着”的话,千万别为图省事儿把个人身份证交给中介代为开办代收代付银行结算账户,以防自己的房款被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