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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一开始还真有人不信这个邪,将自己的补偿金额偷偷地透漏给别人。获得信息的人就来和我们谈判,说凭什么有的拆迁户给了那么多,我们却给这么少?别急,我可以马上拿出告密者签的一份合同来,让来人亲眼看看补偿的数额是多少(当然不是额外多补的那部分了),多半他们都会哑口无言。而对于告密者,我们很轻易就知道是谁,因为每家补偿的金额都不一样,都在我们心里呢。我们甚至会当着大家的面将告密者原来的合同作废。别说,几次下来,别说什么老邻居,就是父子兄弟亲戚什么的,他们也不敢轻易透露自己的补偿金额了。拆迁让所有的人不再说一句真话。
拆迁户:送点礼可能补偿多些
拆迁经理:他们送的礼金,我转手就交到财务了
拆迁是斗智斗勇的活儿,很多时候我们和拆迁户僵持不下,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但是我知道,心里着急的是他们。一些拆迁户想要多得些补偿,就想到了给我们送礼。当然,我基本是来者不拒,3000、5000、10000的都收下,然后很快就签下了拆迁合同。因为送礼的人都有这样的心态,他们认为我们个人只要敢收钱,肯定就会在补偿上做些倾斜,反正公司也不是我们的。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恰恰打的就是心理战,礼金我收到后就交了财务,而合同该怎么签还是怎么签。我不能犯错误,也不能牺牲公司的利益不是。但送礼金的人往往最后都以为自己很划算。
拆迁户:《物权法》出台,“钉子户”牛了
拆迁经理:“钉子户”还是要被强拆
重庆“钉子户”是个特例,这样的特例可不是谁都能当。很多准备当“钉子户”的人告诉我们,《物权法》实施了,我们的私有财产是不容侵犯的。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作为开发商来说,我们和政府一样,想要做到程序合法,是比较容易的事,比如对“钉子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是对于拆迁户来讲,想要中止拆迁程序的启动,基本是很难达到的事。因为“钉子户”在开发商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时候已失去了房屋所有权,《物权法》如何保护你?做“钉子户”的代价就是:可能根本拿不到心理预期的补偿,还会因为强制执行得不偿失。房子强拆都拆了,还拿什么和我们谈判呢?
拆迁户:我比别人占了便宜
拆迁经理:其实大家都差不多
如何让拆迁户感到自己的补偿达到了心理预期,我们又不花费更多的金钱?其实拆迁谈判就是一场心理战,由于我们拥有最多的信息,所以我们在谈判中掌握着更多的主动,而拆迁户则十分被动。比如在开发过程中,我们会安排一部分回迁楼,可是被拆迁人都以为回迁楼是质量最差的,都不愿意要。我们在谈判中会给一部分人安排其他当作商品房卖的楼盘,这就让他认为虽然补偿标准没有提高,可是换到质量好的楼了,心理就会产生满足感。这种情况还会遇到其他人的质疑,说为什么给他们好的楼给我们不好的,那我们可以告诉他你的楼层好啊,或者你还有比他多的货币补偿或者面积补偿啊。其实在我们公司没有回迁楼比商品楼质量差这回事,也没有楼层高矮不同成本就不同这回事,无非是因为卖房子的时候有不同的差价而产生了不同的心理反应罢了。最后,每个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的人都会和其他人比较,然后又几乎都会找到让自己心理过得去的理由安慰自己,这多半归功于我们谈判的经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