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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登记业务包括哪些?
住房公积金登记业务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年检登记和注销登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单位应为哪些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应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欠缴3个月以上单位,可在单位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前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汇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汇缴业务同时办理,个人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在个人缴存前办理。
缴存职工哪些情况下应办理变更登记?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以下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3)单位终止的,单位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终止证明文件或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出具的《企业整体安置分流职工方案的批复》及复印件一份;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复印件一份。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当时为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由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