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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多手段增加有效供应
热点政策:3月,北京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2008年市政府新批准的用地项目耕地占用税暂按原适用税额提高4倍预征,即原适用每平方米7元、8元和9元税额的区县分别按每平方米35元、40元和45元的税额预征。
4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以及申请、受理、审核办法。
10月,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楼市需求的政策。包括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11月,国务院又出台刺激内需十大举措,总投资约4万亿元刺激经济,其中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记者点评: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采取的四项措施中的第三项是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2008年上半年的税收政策主要目的是抑制楼市过热,下半年市场严重低迷,对整体宏观经济形成了影响,财政部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做出了调整,以刺激楼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