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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合同条款不清手尾长
李某自己张贴出租的告示并找到了租户。省下了一笔中介费,让李某得意不已。可租赁合同期满,李某发现家里的一些小电器都不见踪影。李某让租户赔钱,租户却称原本就没有那些电器。翻出合同一看,这份简陋的合同里的确没有标明原本的电器种类和数量。空口无凭,李某只能吃哑巴亏。
点评:在连家私家电出租的物业,在交易时业主和租客都应谨记列明家私清单,对家电的详细情况(包括品牌、型号、是否有损坏等)一一列清,任何一项细微的条件都有可能引起双方的利益冲突。
案例四:
买卖不破租赁
一名客户刚签订了两年的租约,但其业主在没有提前三个月把房屋即将转让的事实告知租客的情况下,将物业转售。而新业主不愿续租。租客亦因租约没到期,不愿搬走,遭到新旧业主的逼迁。最终经中介行协调,旧业主愿意赔偿两倍押金作为违约金,并答应尽快帮租客另觅住处。
点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租客对租赁的房子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遭到业主逼迁,记得要维权。
案例五:
小心“二房东”骗租
小李在网上看到一则出租信息。信息中显示,有一间两房单位出租,地段和环境都不错,租金1500元一个月。第二天她约了另一个同学见到了“房东”,看了出租房也算整洁,于是和“房东”签了合同并交了“两按一租”共4500元钱的价格租赁下了。过了一个星期,一名中年男子叫开了门说要收房租。“我们不是交了钱吗,怎么还要啊?”小李说道。该男子拿出身份证和房地产证后,小李核对后发现与他签合同的所谓“房东”原来是“二房东”。
点评:出租房子业主也不能当甩手大掌柜,宜定期巡视出租物业,以防房子被人恶意转租。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租客须多留几个心眼才行。